無巢氏完全防身手冊四:報稅設籍篇
Posted on 2013/02/20
不知大家有沒有類似的經驗,在簽訂租約時,有的房東會特別強調租屋處無法報稅,或報戶口(設定戶籍),房東這麼做是為避免租賃收入而來的「租賃所得稅」,然而房東樂得節稅的同時,可就苦了某些租屋族,不僅因此無法申報租金支出來扣除所得稅,小孩也因為無法在租屋處入籍,導致明明住在明星學區,卻無就讀明星學校的機會!
以下評律網幫讀者們整理租屋族的報稅設籍好康,若您有這些需求,租房時可要事先詢問房東租屋處可否報稅、報戶口,若房東不願,也可先行溝通協調,或是透過補貼房東稅金的方式,達成房東房客雙贏的局面。
一、報稅
根據國稅局的規定,租屋者只要能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不論你有無入籍,都可以申報房屋租金支出作為綜合所得稅的扣除額,且每戶每年以12萬元為上限。
申請條件 |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自住而非供營業使用 |
扣除額 | 每戶每年上限12萬元(租金總額) |
所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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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已列舉房屋貸款利息者,不得再扣除租金支出。 |
不過要提醒各位的是,列舉租金不一定更有利,因為依照現行所得稅法的規定,一般扣除額可分為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兩者只能擇一,而租金與保險費、醫藥費等均屬於後者。所以只有當列舉扣除額高於標準扣除額時,列舉租金才會較划算。例如單身的楊小姐每月租金1萬元,全年可扣除12萬元的租金支出,而標準扣除額為7萬6千元,所以選擇列舉扣除額對她較有利。而到底哪種扣稅法比較能節稅,還是要自己試算一下再做決定(前往試算)。
二、設定戶籍(以台北市為例)
至於想讓小孩就讀明星學區,但又買不起精華地段房屋的父母,下面這些注意事項,您可得仔細看(資料參考自台北市教育局):
設籍時間 | 每年4月25日為設籍基準日 |
設籍條件 | 全戶設籍,學生與父母,共設籍於同一戶 |
入學資格 (針對額滿學校) |
國小:租屋者連續在學區內同住址居住3年以上,且租賃契約須經公證 國中:租屋者連續在學區內同住址居住6年以上,且租賃契約須經公證 |
如果對上面的規定感到瞠目結舌(最熱門的內湖區的明湖國中至少要設籍八年以上才有入選資格!),也有其他應變方法可以參考,例如直接購買小套房,或借掛戶籍,不過前者有經濟上的考量,後者則有設籍失敗的風險,像是被審查嚴格的學校發現不符設籍資格,或提供設籍的屋主有所變更等。
總之,設定戶籍這一個看似簡單的動作,原來背後竟包含了這麼多的學問。此外。有些社會福利補助(例如育兒津貼)也只提供給設籍滿一年以上的民眾才可享有。所以如果各位有類似的規劃,一定要提早做好準備,不要等到需要時,才發現自己錯過了許多可以使用的資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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