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兄弟如何明算帳指南一:口說是無憑

Posted on 2013/03/25

常言道:「人是英雄錢是膽」,口袋中”麥克”、”麥克”時總是較有底氣;不過天有不測風雲,每個人總是會有那麼幾天手頭不太方便的時候,而很多人仗著為朋友兩肋插刀的義氣相挺,總是會願意伸出援手多扶一把,不過如果識人不明、處事不清,那可很容易搞得自己跟著”兩袖清風”了起來,真是讓人情何以堪…

近來小編的朋友(鄉民:你朋友就是你,承認吧。)就頗受此問題的困擾,據她表示,這次借出的金錢額度並不是很大,約略是幾千元,這位當初是看借錢的那位兄弟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感冒就要去看醫生喔,評律小編關心您)誠懇虛假的表示,等他找到工作之後一定會還,但是在他找到工作之後卻是避不見面,甚至還在親朋好友間散布對於我那位朋友有關之不實言論,像是對他瘋狂騷擾逼債阿,在和小編言談之際,那位朋友甚至連想找人教訓他的可怕想法都出來了,迫使小編只好再犧牲看Hello甄繯(超爆笑雙語坑爹大作!推薦必看)的時間來開導他。

那我們在借錢給別人的時候,到底應該注意哪些地方,才能確實保護自己的權利呢?首先一定要避免的就是口說無憑的情況,不然即使最後送進法院,您卻拿不出任何對方有跟您借款的證明,法官也是無可奈何呦!以下幾點便是小編為您整理出來如何留下證據的建議事項:

1.在把錢借他人之前,可以在雙方都同意的狀況之下簽訂契約(借據也是OK啦),並且在契約(借據)中寫清楚借款的金額、還款的時間、條件方式等等相關事項,然後當場親筆簽名蓋章,讓兩邊都能清楚了解該筆借貸的確實內容,就算格式沒有太正式(小編聽說過有人寫在杯墊紙卡的背面…),也是為日後留下記錄與證據。

2.最正式的保障作法就是將雙方同意的借款契約(借據)也比照無巢氏系列文章中常提到的租約(契約)公證的模式,由公證人協助我們來進行權利的保護(詳情請參考無巢氏番外篇之租約公證流程)~

3.請務必使用能留下給錢證明的方式把錢給別人,例如用ATM轉帳到帳戶、開立支票等,盡量避免直接給現金,也能減少日後的爭議(例如到底有沒有給錢或是給了多少錢這類的)。

4.另外也可以利用簽下等同於借款金額的本票來做擔保,本票在法律上被認為是合法的有價證券,在出現糾紛時,可以利用「本票裁定」,來使自己被欠的款項更快、更簡單地獲得清償(詳細如何簽立本票進行本票裁定請期待小編後續的報導)。

最後評律小編提醒大家,古語有云:「親兄弟、明算帳」,在要借錢給別人時,最好是先小人的把所有單據證據都做足,避免日後因為金錢糾紛而破壞了雙方的感情,才是最君子的作法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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