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兄弟如何明算帳指南二:本票很王道

Posted on 2013/03/27

小編在之前有提到過,如果有親朋好友向您借錢,而您又無法拒絕時,應該怎麼辦呢?親兄弟如何明算帳指南一:口說是無憑 一文中有跟各位朋友提到一種很好用確保債權的方法:簽訂本票,這回小編就要來跟大家談談本票的簽發注意事項,請發出本票跟收到本票的雙方都要特別留心呦。

首先什麼是本票呢?能吃嗎?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本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只要在本票上發票人處簽名者,就必須在指定日期付錢給持有那張本票的人,也就是說您如果拿著格式完整的本票去找簽發該本票的人,他就有付錢給您的義務;在小編這次兄弟借錢的案例中,如果有請借款人簽下本票,時間一到,就可以請他直接把錢吐出來,無需多做爭執,實在是一張很神奇的紙。

有尊敬的評律網讀者鄉民舉手發問啦:既然本票是張很神奇的紙,那就一定很少見啦!阿阿阿阿錯錯錯錯錯~其實本票一般在有賣文具的商店就可以買的到,一本50張只要40元,像是光X、金X堂之類大家耳熟能詳的地方都是隨處可見,一點也不稀奇,而且只要符合要件,就算是空白紙寫寫都能當成本票使用,所以小編要在這裡先提醒大家,未來各位在簽名時一定要打起十二萬分的精神注意,千萬不可以閉著眼睛亂簽東西,如果不明究理地簽到本票,那事情可是很大條的

通常一張常見市面上所販售的本票上會有以下幾項標示:(1)「本票」二個大字,這二個字絕不能少 (2)票面金額, (3)利息、違約金約定, (4)持票人姓名(可寫可不寫), (5)發票人親簽(要還錢的那位), (6)發票日期(填寫本票的日期), (7)到期日期(可以討錢的日期)等等,其中幾個要注意的事項小編分列如下:

1.(必填欄位)發票日期:最常被遺漏的就是發票日期,若沒寫發票日就會變成無效票,請大家務必要注意。

2.(必填欄位)票面金額:金額要填正確的原因就不用小編多說了吧…

3.(必填欄位)發票人親簽:要發票人親簽的原因也不用小編多說了吧…

4.(建議欄位)到期日期:大家最好還是把到期日期填上,不然就等於隨時可以隨時拿著本票請您付錢呦。

5.其他欄位的資料就無關乎本票的有效與否了,請視雙方情況與需求進行填寫即可。

附圖:空白本票格式、欄位說明、填寫範例三連發:
(※市售本票格式或有些許不同,請確認欄位後再行填寫) 

以上的提醒是針對收票的朋友您一定要注意檢查的事項,而如果您是要開立本票的朋友,小編還是要再囉嗦一次,本票簽訂後的效力很王道、很犀利,需要注意的眉眉腳腳就更多也更複雜了,建議您事先詢問法律專業人員意見(例如:律師),同時我們也會在之後的報導中再跟大家多做提醒,還請各位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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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Others Are Saying

  1. 王律 2013/03/28 at 18:55

    很不錯,讓我更知道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

  2. Candy 2013/10/18 at 19:10

    想請教您,
    本票上的編號暨最前面的兩個英文代號是否通常都為 “CH” .
    無論是五年前的也是嗎 ???
    期盼您的回覆

    • admin 2013/10/21 at 11:52

      應該沒有這個慣例或規定,
      碰巧是我們所購買的本票是以此為編號開頭而已。

  3. vika 2013/12/26 at 15:32

    請問~
    我是簽了張10萬塊的本票!
    票上…
    簽名 蓋章 手印 地址,,都有寫!
    唯獨無寫~還款日期,,
    但因能力有限 因此…
    還款期間拖了近2年,期間有多次還款,和再借款,,
    (都為同張票,所以這也是無押~還款日期之主原因!)
    但在還清所有借款,要拿回本票時,
    對方卻說:公司上上下下找不到我的資料,也就是 “沒有票,,
    是我自己記錯!
    請問這樣
    我可以請律師寫證明清償,雙方簽名,,再經由法院公證?
    百度想知,,謝謝!!

  4. vika 2013/12/26 at 15:39

    因為
    對方直叫我放心,就算日後找到了,他們也撕毀。
    還說只簽一張,,
    並不構成“法律效力”
    得連簽3張才有行使效力!
    說我不懂,瞎擔心…
    本票耶!
    3、5年後突然找到,說我沒還,,我不就又得多還一次“10萬”塊?!
    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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