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兄弟如何明算帳指南番外篇:找出”消失”的財產!

Posted on 2013/04/15

接續先前在讓法院代替月亮來懲罰你一文中所提,最難的常常是如何寫出對方的財產清單,以便讓法院來幫您把錢拿回來,這時有讀者問道:「如果我不知道欠我錢的那傢伙有什麼財產的話,該怎麼辦呢?法院不會幫我查嗎?」沒錯!法院確實不會也沒有權力幫您查,故需要由聲請人自行提出財產清冊(不要懷疑,就是您!別再看隔壁的人了~),但是應該如何調查呢?該不會真要找私家偵探來抓猴處理?請讓小編接著告訴您。

話說全台灣對大家財產最知根究底的當屬國稅局無誤,從所得、存款、不動產到汽車等,國稅局中通通都有掌握,如果有不在國稅局掌握之中的,小編想您也不太容易能列得出來(我們還是以合法手段為前提啦)…所以想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清單,國稅局絕對是您不二選擇。

不過為了保護全體納稅人的資料安全,想要查詢對方財產,您需要先將您和相對人(就是欠錢不還的那位!)之間的執行名義(何謂執行名義?請見親兄弟如何明算帳指南五)和確定證明從抽屜裡翻出來,連同自己的身分證件到各地國稅局去查詢,在查詢此份資料時,您需要支付一些規費,費用的計算還請向各地國稅局承辦櫃檯洽詢;但要注意的是,在國稅局能查得的資訊,僅限於前一年度的報稅資料,另外若該筆財產是不需報稅的(像是家裡的冰箱、電視、冷氣、腳踏車…),則無法得知。

在取得財產清單後,您就可以附在強制執行狀中向法院提出了,不過您還有一件要注意的重要事項,如果您要執行的目標是對方的不動產(房屋、土地),您還必須附上房屋(土地)的登記謄本,法院才能正確執行;這類房屋(土地)登記謄本,您可親自到各地地政事務所進行申請,更方便的是現在可以直接透過網路線上申請、列印(電子謄本系統),只需動動指頭再加少少費用,您就可以超快速取得有效的電子謄本了。

另一種常見情況是,若相對人有在工作、並有持續性收入時,國稅局在財產清單中也是會列出對方的所得資料,您的強制執行對象也可以是對方所得的一部分,但依我國法律的規定,您只能每個月扣他月薪的三分之一,畢竟狗急跳牆嘛古人早就說過:「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留一點錢給人家過生活啦,此處也必須注意的是,在國稅局能查得的所得資訊,一樣僅限於前一年度的報稅資料,若該筆所得不需報稅的,則無法得知。

狡猾聰明的讀者或許已經發現,剛剛所說的財產清單都是在國稅局所查得到的,那如果財產不在相對人名下,是不是就查不出也執行不到呢?很遺憾的告訴您,這確實是常常發生的!大家常說的”脫產“就是形容這種狀況,身負大筆欠款的矯情人在民事訴訟、本票裁定或申請支付命令等法院程序的過程中,透過種種方式把財產移轉給人頭,讓我們最後即使透過法院強制執行也一無所獲的悲慘狀況,那您應該如何預防、反制這種情況呢?小編將後續告訴您如何透過假扣押來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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