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律小劇場:請神容易送神難的遷讓房屋之訴

Posted on 2013/07/11

上集 評律小劇場之存證信函 所敘述的是承租人不見蹤影又拒不出面付錢、搬遷的處理方法。但是還有一種很常見的麻煩情狀是:房客持續住在房子裡,但是不付房租又拒絕搬走,持續佔用著我們心愛的房屋…

在前面的同系列文章中,有提到張老師可以對高富帥提出遷讓房屋之訴,請求高富帥搬離,並且可向他求償因為不搬離而受到的損失。訴狀範本您可下載 司法院書狀範例 進行填寫(看來這類糾紛不少,還有專門範例…),重點是要把填寫好的訴狀送到離該承租房屋最近的法院中,切記別送錯法院,雖然法院會貼心地把您的訴狀送到正確法院去,但要案件移送到別的法院的時間,並不是一兩天可以完成,為了讓麻煩事早日了結,這點注意事項可是很重要的呢!

不曉得親愛的讀者們看到這兒,有沒有覺得少了什麼東西呢?對,就是裁判費。這一類的案件通常當事人在遞狀時難以確定裁判費的正確金額,請大家遞狀之後記得要注意有沒有收到補繳裁判費的通知呦,並且要在期限前去繳納,要不然就白跑一趟了。

這一類型的文件以及程序乍看之下極為繁雜,若真的很不幸遇到這種倒楣事的話,請先冷靜下來,絕對不要自己抄了傢伙和麻袋之後就衝去找對方理論,這樣子可是在火上澆油阿,依照法律的規定解決問題,不只是要做個好國民、也是個保護自己的最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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