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律轉載]法國的刑事犯罪被害人賠償措施

Posted on 2013/09/06

感謝崔雲飛律師同意評律全文轉載本文;原文刊載於崔律師於Facebook之網誌,作者原為台灣著名法律事務所律師,現於 Sciences Po Paris 就讀法律碩士,並在世界醫生組織巴黎分部擔任志工,多次義務協助在法弱勢華人處理移民、刑事傷害等問題。


給日後可能有需要的人參考(當然最好是不要有這種情況發生)

由於很多犯罪被害人在獲得被告刑事有罪確定判決、並附帶民事賠償判決後,經常出現的狀況是被害無資力可以賠償被害人,為了避免讓被害人求償無門、而又因為無法獲得賠償而生立即的損害,於是法國就發展出一套犯罪被害人賠償措施。

一、犯罪被害者賠償委員會( Commission d’indemnisation des victimes d’infraction, 簡稱CIVI:http://www.vos-droits.justice.gouv.fr/indemnisation-du-prejudice-11940/indemnisation-par-letat-par-un-fonds-de-garantie-11950/victimes-dinfraction-20244.html ):

以下僅摘錄重點,詳細規定還是請自行上相關網站查詢

  1. 申請資格:只要是刑事犯罪被害人或受有損害的近親,在犯罪事實發生或是提出申請時具有法國國籍或在法國合法居留者,均符合申請資格;但必須該犯行為強制性交或性侵害罪行、違反人道之罪行、或該罪行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或完全無法工作達一個月以上者。
  2. 賠償條件:當然其賠償金額有其上限、而且也必須限定一定收入以下者才能申請。
  3. 申請期限:必須要在“犯罪事實發生”後的”三年內”、或是“取得刑事法院的確定判決”後的”一年內”為之。
  4. 上訴或其他救濟:如果對於犯罪被害者賠償委員會所決定的金額不服的話,也可以在收受決定後的”一個月”內提出上訴。就算最後真的無法從犯罪被害者賠償委員會獲得賠償,被害人還可以在收到決定後的”一年”內,向協助犯罪被害者復原機構(Sarvi)申請最高金額為3000歐元的賠償。

二、協助犯罪被害者復原機構( Service d’aide au recouvrement des victimes,簡稱SARVI: http://www.justice.gouv.fr/aide-aux-victimes-10044/service-daide-au-recouvrement-des-victimes-sarvi-23425.html ):
這個機構等於是前述委員會的補充機構,目的是讓一些只受到輕微損害而無法從CIVI獲得賠償的被害人,有另外一個管道可以申請賠償,這個申請程度也相對較簡單迅速、同時對於被害人更有利(只要填妥申請書、準備一份刑事確定判決影本,就可以直接向各地櫃臺提出申請,當然金額上限會比CIVI更小),他們會先代被害向被害人墊付1000歐元,同時再依據被告應向被害人支付的總額,最高可以撥付30%(上限3000歐元)的墊款。


本文已獲崔雲飛律師同意以 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3.0 台灣 授權條款 公開刊載於評律網,歡迎依該條款之規定轉載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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