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 Wu?哪位是吳小姐呀!?

Posted on 2013/02/06

前陣子蘋果日報頭條報導:台灣之光吳季剛推出的新品牌「MISS WU」在台申請註冊商標,慘遭智慧財產局核駁,又在智慧財產法院敗訴吃癟,引起時尚圈一片譁然:「真是二百五的判決!我聽到下巴都要掉在地上,可笑至極!」「法官到底知不知道吳季剛是誰?吳季剛是台灣之光啊!」(可參考2013/1/22蘋果日報~不過小編要提醒大家,報導中的案例日期似乎寫錯不少XDD)

不過吳季剛實在不必喪志,同樣因為商標註冊失利上訴,而在2013年1月10日收到智財法院不利判決吃癟的,可還包括加拿大潮牌Native Shoes、國際精品Burberry呢!

然而,此案件是否就像時尚圈的潮人們所主張的,吳季剛那麼有名,酷酷嫂美青姊與美國第一夫人蜜雪兒都在重要場合穿他設計的衣服,智財局還不給他商標真的是比扯鈴還扯!搞得智財局看報紙知道後,當天趕緊跳出來澄清:「未來吳季剛先生若能可取得後天識別性以獲准註冊。」(智財局說明稿

咦~“後天識別性”是什麼?難不成還有“先天識別性”嗎?沒錯,還真的有…特定標誌是否可取得商標權,關鍵就在該標誌是否具有識別性,也就是消費者可否以特定標誌辨識商品或服務的來源,而不會與其他來源混淆。例如消費者由手機上的Apple、Samsung、HTC等商標,就可辨識這些手機是由不同的公司所設計的。

其中,有些標誌本身是新創的詞彙,並不具有特定含義,而有先天識別性,像是Samsung、HTC就屬於這一類;另一方面,若某些文字本身是既有的詞彙,但在經過長時間的使用後,讓該詞彙產生可以表彰商品或服務來源的第二種意義,就有後天識別性。例如。一看到科技產品上的Apple標誌,就覺得很潮,消費者就可以辨識該產品來自某特定公司。

因此,雖然「MISS WU」在申請註冊時尚未打響知名度,消費者直覺上僅會理解成「吳小姐」,至於哪位吳小姐就不得而知了!不過,要是未來透過不斷地行銷、廣告,讓消費者看到「MISS WU」,就想到:那是吳季剛「JASON WU」品牌的副牌,主攻年輕、低價之單品服飾與配件(吳季剛可沒付廣告費給評律,這都是判決中寫滴唷~),那就可以因為具有後天識別性,而可獲得商標權囉!

小編利用評律網的「找判決」功能,以商標權&識別性&姓氏"作為關鍵字,將裁判時間設為“近一年",並選擇“智慧財產法院",將其中4件以姓氏作為標誌(的一部分)的判決,整理成下列表格。如果評律網的讀者朋友們對於更多五花八門的商標有興趣,也可以玩玩看評律網的「找判決」功能唷!

附表:近一年智財法院商標許可相關判決
# 判決字號 爭議商標 法院見解
1 智慧財產法院101年度行商訴字第115號 MISS WU(單純文字商標) 不應核准商標權:
(1)無先天識別性:消費者由「MISS WU」,通常僅會理解成「吳小姐」。
(2)無後天識別性:吳季剛本人或品牌「JASON WU」有名氣,不等於「MISS WU」有名而具有後天識別性。
2 智慧財產法院101年度行商訴字第43號 巫記青蛙下蛋(文字設計將「巫記青蛙下蛋」文字以鏤空方式呈現) 不應核准商標權:
(1)姓氏標誌識別性弱:「巫記」二字通常只是用以表示業主的姓氏,難謂具有較強之識別性。
(2)「巫記青蛙下蛋」與另一個由青蛙產卵圖形構成的商標,兩商標不論文字或圖形給人感受都是青蛙產卵、下蛋之義,觀念極為相近,且都用於同一小吃產品,有使人誤認的可能。
3 智慧財產法院100年度行商訴字第148號 Anna Mu及圖(以花體字型外文字Anna Mu 為主,並在首字Anna的A左上側設計一隻蝴蝶,又在Anna Mu文字上端佐以較小面積之日文「セクシㄧなナイトウエア」) 不應核准商標權:
(1)Anna Mu及另一商標Anna Hu均採花體字型設計,且「Mu」的「M」字與「Hu」的「H」字兩者差異不大,外觀、讀音都極其相似。
(2)此外,Anna Mu與Anna Hu分別用於衣物類與珠寶類,兩者有所交集,且一向搭配使用,有使消費者誤認的可能。
4 智慧財產法院100年度民商上字第10號 CHANEL(單純文字商標) 該商標具有識別性:
(1)「CHANEL」於法文或英美語系國家,不僅是品牌名稱,同時也是姓氏,但因為香奈兒公司長期在台行銷、使用該標誌,而創造出品牌形象,具有識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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