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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律轉載]讓刑罰權回歸被害人?伊斯蘭國家的死刑執行

「復仇」是被害者家屬的權利,在Qesas的情形中,一旦構成罪行,國家甚至無權實施特赦。然而,這並不代表伊斯蘭教鼓勵復仇,只是伊斯蘭教認為,原諒亦或是復仇的最終決定權不在安拉或法官,而在被害人手裏。 Continue Read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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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生死: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

「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馬書第13

「千百年來碗裏羹,怨聲如海恨難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

從無前科的曾姓男子,在電動間的廁所裏割喉殺死十歲男童。據警方宣稱,曾姓男子曾表示:「殺人前有上網查過,在台灣只殺一、兩人不會判死刑,才決定殺人。」此語一出引發社會激憤。在台灣,「只」殺一兩人,真的不會被判死刑嗎?評律網先整理出近一年來最高法院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判決,希望能從中找出端倪供讀者省思。 Continue Re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