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法官的時代即將到來?!

Posted on 2013/03/22

您曾經有過想要成為包龍星掃蕩不平、伸張正義嗎?您又曾經有對判決不解想要大聲疾呼、表達想法嗎?或許再過一段時日,透過”人民觀審制”的實行,就算您不是法官,都有機會做在法庭審判席上發表您的意見呦!

司法院早在民國76年,就開始研擬民眾參與審判的草案,讓社會大眾都能理解法官工作的內容及法律規範的精神,大家也能藉參與審判的機會,表達一般社會大眾對法律適用的普遍看法,期待能提升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與尊重;但是很可惜的是,因為一直都有一些法理上的爭議不能解決(例如:違反憲法所明文規定的「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所以遲遲無法完成立法。

好消息是現在立法院正在初審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在這個草案中規定,只要是年滿23歲、高中職以上學歷及符合一定條件民眾,就有機會被選任成為刑事案件的觀審員,從頭到尾一起參與整個審判過程的進行,並就案件表達判決意見,提供法官在進行判案時的參考依據之一。

不過目前這個制度與大家常常在電視、電影中所看到美國、英國的”陪審制”或德國的”參審制”還是有所不同,在陪審制的國家中是由人民組成陪審團來決定犯罪有沒有成立(就是有罪無罪啦),再讓法官確定適用的法律然後量刑;而參審制則是更全面由人民和法官共同來認定犯罪是否成立、應該適用法律及量刑的輕重,參與審判結果的程度都相當的高。

而我們的”觀審制”目前規劃是讓被選出的”觀審員”,能夠在審判過程中表達意見(包含認定被告有無犯罪、觸犯何種法律、應判刑多久等),但在法官下判決結論時,是沒有參與表決的權利的,法官仍舊是秉持獨立審判的精神,依據法律判決,不過如果法官不採納觀審員的意見,是必須要特別說明理由,讓大家更了解專業法官與非專業觀審員間意見出入的原因,以期待能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信任司法。

觀審制度的提出是我國司法改革的一大嘗試,不論未來在立院審議的結果是維持目前規劃或更加朝”陪審制”或”參審制”的方向發展,這中間的進步與努力都是值得大家為司法院與所有參與機關用力拍拍手的~~希望未來能持續透過體系內的立法、改革體制外如同評律網的資訊透明平台發展,進一步縮小人民與法律、審判之間認知、資訊的差異,提供給下一世代更值得信任與尊敬的司法體系!

我國人民觀審制參考資料包:

>> 人民觀審制度研議說明網站(司法院)
>> 司法院:觀審制讓人民安心參與(聯合新聞網)
>> 司法院:近8成民眾贊成觀審制(中央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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