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律小劇場:請神容易送神難之存證信函範例

Posted on 2013/07/10

小編在之前有提過,如果房東在和租客之間,有租客人間蒸發或是其他較為棘手的狀況時,房東可以利用存證信函來表達自己的意思。

存證信函,故名思義就是可以幫你保存證據的信函啦,這項業務是郵局承辦,切記別跑到法院阿!存證信函嚴格上來說並不是法律文件,不會發生法律效果,比較像是一個比較有公信力的「通知」,讓雙方或是第三人可以信賴裡面的內容。

撰寫存證信函並不需要太多文字敘述,基本結構是1)把雙方之間關係點出來,2)萬一對方不理會的話,您會做啥事?3)您所給予的回應期限等。

小編以本系列文中的張老師和高富帥間的房屋問題作例子:「高富帥,台端從XXX年XX月XX日(租賃契約開始的日期)時起承租XX市XX區XX路XX號XX樓之(套房?雅房?或是其他的建築物等等),因您自XX年XX月XX日起已累積超過兩個月未繳交房屋租金,依民法第440條規定,本人有權片面終止租約,並請給付從XX年XX月XX日起欠繳之租金。並且限於XX年XX月XX日前清空私人物品,否則本人即自行丟棄。」

其中的法律關係依您所遇到的糾紛不同,將會有很大的差異,建議您可以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諮詢,確認雙方正確的法律關係,以免發錯信函而浪費了時間。

另外存證信函的收費是以頁數來計算,重點點到即可。可別把內文當作論文來寫阿,要不然$$如流水的飛走,也真是令人肉痛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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