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手機App之美麗與哀愁─好用難用?侵害著作權?

Posted on 2013/01/17

什麼!台北捷運又上新聞啦!不過幸好這次跟詐胡文湖線沒關係,而是北捷主張Google Play與App Store架上12款App中的「台北捷運路線圖」侵害著作權,向App軟體商店提出檢舉,要求下架,並呼籲民眾使用北市府“正版”的「台北好行」App。(北捷版的「台北捷運路線圖」,可參考台北捷運公司網站

這消息經媒體報導後,馬上引起網友們的熱烈討論:有網友質疑官辦民營的北捷所製作的捷運路線圖是否受到著作權的保護;更多網友將北捷的檢舉解讀成:北市府自己製作的「台北好行」App難用、不受歡迎,又小鼻子小眼睛不讓類似App存在市場上。

關於網友提出的著作權爭議,小編覺得可以先討論「捷運路線圖」有沒有可能成為著作權的保護標的。著作權法明白規定公文書與通用表格無法成為著作權保護標的,但就算北捷公辦民營身分惹人非議,捷運路線圖仍非政府機關的公文,或公務員基於職務所草擬的文書。

至於「通用符號…、數表、表格」解釋上是否包含地圖、路線圖?有些人挺喜歡望文生意,各自表述,但說到底,沒福受到著作權保護的,最多也只是“通用”的「表格」,至於其他“非通用”的表格、圖畫,當然有著作權!更不要說「地圖」可是堂而皇之的列在「圖形著作」裏,神氣得很呢!!就算大家覺得台北捷運就那幾條線,各站間的次序、方位在捷運路線圖中也難以變動,但不同版本間的「台北捷運路線圖」仍有相當差異,顯現出作者的創意(北捷版的還有淡水河悠悠流過唷~)。可別因為每次搭捷運發呆時都望著車廂內的路線圖,就把它誤當作是“通用”表格了~北捷版的「台北捷運路線圖」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無誤。

各位追根究柢、有科學家精神的看倌,可以到Google Image Search中簡單輸入“台北捷運路線圖”,您可以發現這類地圖創作零零總總至少超過20種以上不同創作,不太“通用”吧!

這次被北捷發文要求下架的App中,有的連修圖都懶,大喇喇將寫著「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幾個大字的北捷版「台北捷運路線圖」放進App中,完完全全重製他人的著作。而且縱使這些App提供使用者免費下載,但可能因為App中內含廣告,而不屬於「非商業使用」。如此一來,不僅不符合北捷在符合「事前申請同意」與「非商業使用」兩條件下,免費授權個人或團體使用「台北捷運路線圖」,也較難主張著作權的合理使用,而有極大侵害著作權可能!(網友大人,評律小編我只是就事論事的菸酒生!拜託別來人肉我Q_Q)

至於那些被下架的App與「台北好行」孰優孰劣,還在使用智障型手機的評律小編無法評論,真害羞!不過「App好難用」跟「好好用App」有沒有侵害著作權,是兩回事吧~硬把這兩件事攪在一起,說真的,人生不是每一件事都是瀨尿蝦跟牛丸,合在一起會變成超級塞亞人,有時候硬是把法律規定跟商業使用的自我感覺摻和起來,就如同讓牛頭去對馬嘴,還真對不起來。

另外啊,評律小編也要唸一句,手機App開發者,賣的就是「智慧財產」啊!如果連賣智慧財產的人,自己都不尊重智慧財產的話,那小編可是對於我國手機App的未來市場,深覺堪慮啊~~

最後,秉持著不爽不要用的鄉民態度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所有人應遵守最基本行為(←這是北捷聲明),評律小編找到採取創用CC授權的「台北捷運路線圖」(出自維基百科)。只要使用者願意遵守“標示作者姓名”與“未來修改此著作,須以相同方式分享”的授權條件,即使將此圖作商業性的使用,也可以唷!(至於什麼是「創用CC授權」,可參考台灣創用CC計畫網站)

本文使用北捷路線圖出自維基百科,採用創用 CC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 Unported許可協議授權,作者為Jonas to Receive

附表:肯認地圖為圖形著作的型態相關判決
# 判決字號 法院見解
1 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5120號 將平面地圖做成立體的地球儀,屬於將平面的圖形著作轉變為立體形式。
2 智慧財產法院100年度民著訴字第15號 圖形著作包括地圖、圖表、科技或工程設計圖及其他之圖形著作。
3 台中地方法院101年度智易字第65號 圖形著作包括地圖、圖表、科技或工程設計圖及其他之圖形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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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用 CC 授權條款
本著作由評律網製作,以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3.0 台灣 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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