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小將“疑似”學壞?!商周遲延上架爭議

Posted on 2013/01/22

上週四(2013/01/17)凌晨,由商周總編輯發出的「7-11將停售1313期《商業周刊》」聲明,不斷被網友轉載,在FB上造成洗版。網友罵聲連連,譴責OPEN小將學壞,搞起言論審查,讓OPEN小將趕緊跳出來澄清說:這是物流出包延誤,誤會一場!他沒有學壞啦 >////< ,雖然社群新聞與商周第二篇聲明稿對此說明仍有疑問,但事態似乎已轉成一場羅生門,也進一步引發後續公平會的介入調查。

目前,公平會已主動立案調查商周遲延上架的真正原因(公平會新聞稿)。若是單純來不及上架,則當事人雙方可透過協商或民事訴訟程序來處理7-11遲延上架的違約問題。但若背後原因不單純,則競爭秩序主管機關公平會將必須介入,判斷7-11是否有濫用優勢地位,而違反公平交易法的問題。若確有違法情事,公平會最高可處7-11新台幣2,500萬元的罰鍰。

假設調查後發現,7-11確實是因為該期商周報導內部人事調動因素,而遲延上架,在判斷是否違反公平法時,可能有下列3個重點:

1. 相關市場與7-11的市場地位:判斷事業有無濫用市場地位,違反公平法,第一步必須先界定相關市場為何。市場畫得越大,特定事業的市占率可能就越小。例如,若把市場限於便利商店通路,則7-11市占率將超過50%,但若將市場畫大,包括所有商周可能的銷售通路:訂戶、實體書店、網路書店、其他零售商…,則7-11市占率將大幅降低。但不論市場怎麼畫,基於雙方長期合作關係,商周對於7-11銷售通路產生依賴,因此,7-11最低都具有“相對(於商周的)優勢地位”。

2. 對交易相對人顯失公平:過去,SOGO百貨曾單方終止與某寢具品牌間的專櫃廠商合約,而遭公平會開罰。相關判決中考量SOGO百貨是否事先向專櫃揭露撤櫃標準,以及撤櫃理由是否正當,來判斷撤櫃是否對於該廠商顯失公平。此案,也可依樣畫葫蘆,檢驗7-11與商周間的合約內容,以及此次7-11遲延上架的理由為何。

3. 7-11的行為是否影響交易秩序:公平交易法所管制者並非私人間的契約爭議,而是交易秩序,因此必須是7-11遲延上架之行為,足以影響或可能影響整體交易秩序(考量因素包括:受害人數之多寡、造成損害之量及程度、是否會對其他事業產生警惕效果及是否為針對特定團體或組群所為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等事項)或將來潛在多數受害人,才會違反公平交易法。

無論商周、7-11各說各話背後,讓原本每週三晚間固定在7-11上架的商周,遲至週五才上架的真正原因為何,這次事件都警醒身處於全球便利商店密度最高國家的你我,在享受店員十八般武藝樣樣兼備,服務包山包海的便利生活同時,我們也將超商養成巨獸。

目前7-11除在便利商店市場的市占率過半外,也透過直接或間接持股的方式,擁有競爭者全家、萊爾富的股份。此外,評律小編皮夾中的7-11禮卷,使用通路不僅是7-11,還包括阪急、夢時代、無印良品、星巴克、21世紀炸雞、康是美、Mister Donut、Cold Stone等…7-11轉投資的事業。面對這頭巨獸,我們只能祈禱Always Open的,不僅是24小時營業的便利商店,還有對於不同意見的尊重與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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