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律知識小學堂:抗告(民事程序)
Posted on 2013/09/16
介紹完假扣押與假處分等保全程序之後,若是法院對於您的假扣押或是假處分聲請所做成的裁定,與您想要的結果天差地別時,是不是就必須自己摸摸鼻子回家抱著棉被痛哭呢?哎呀,別急,您或許還是可以透過抗告程序來扭轉之前的假扣押或假處分裁定。
如果說對於判決不服可以提起上訴,那麼若是對於裁定不服的話,您還有機會提起抗告,也就是說抗告程序是針對裁定不服的時候,您可能採取的救濟管道。當然,也不是只要對於法院之裁定有任何不服的時候就可以隨意提起抗告,一般而言必須要符合幾個條件:
- 必須是法律規定可以抗告才行。最常見不能抗告的裁定是法院在訴訟程序進行中所做成的裁定,比如說像是命調查證據、補繳裁判費、補正書狀等等的裁定,都是為了讓訴訟能夠順利、快速進行所為,如果您每個裁定都可以抗告,那麼原本的訴訟就永遠沒有結束的一天,而且法院也會忙得不可開交,所以這類裁定是不能抗告的;
- 您必須要在抗告期間提出抗告,通常是您收到裁定後10天內;
- 至於您要提出抗告應該要怎麼做呢?原則上,您必須先寫好理由的抗告書狀,並向原本做出裁定的法院提出,如果您夠幸運的話,原法院可以接受您的抗告理由,那麼原法院就會撤銷或是變更原來的裁定;但是大部分的情況,都會是送到上級法院才會做出決定;
一般來說,您收到的法院裁定書最後都會寫上一句:「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之類的提醒話語,不過有時候法院有可能會不小心沒寫,還是要看個案在法律規定上是不是被允許提出抗告,其中應該注意的細節項目真的很繁瑣,抗告理由又要能夠說服法院更改原本之決定更是困難,所以如果您真的有要提出抗告之需求,小編誠摯建議您尋求律師的協助才是正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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